国土资源管理是镇、村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,但目前仍普遍存在着,镇脱产干部了解国土资源管理知识不深入,村干部不依法依规办事,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,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。2010年7月25日,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、临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丙华为大兴镇130余名镇、村干部讲授国土资源管理知识。截至目前,该局已先后在玉山、朱仓、店头、临沭、石门、白旄、大兴等7个乡镇开展了培训活动,培训镇、村干部千余人,间接受众达40万人次。 重点在农村 “乡镇开经济工作会也好、农村工作会也好、招商工作会也好;讲十分钟也行、一个小时也行;局班子成员要去讲,科长也要讲,所长也可以讲,要利用一切机会,向乡镇干部、农村干部宣传好国土资源管理知识。总之,就是要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,尤其是农村土地管理工作”, 王丙华局长不止一次的这样讲。 农村土地管理是当前土地管理的一大难题,农村宅基地、乱圈乱占更是难题中的难题。在少数村干部和群众中,认为土地是集体的,能占就占,能建就建。有的群众“宅基私有”观念根深蒂固,总认为老宅基地是自己的,新房建起来了,老房也不愿意拆除。老宅基地大部分又不符合规划,因采光、通风、排水、出路等问题,邻里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和纠纷,由于此类情况比较复杂,处理难度大,一旦处理不及时,矛盾可能激化,有的因宅基地纠纷进行信访、上访,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。 该局在讲课材料中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,解决农村宅基地乱、散、闲、不合理、不规范、不适应作为主要内容来讲解。从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,有什么重要意义,到增减挂钩的工作时限、程序、资金管理与拨付;从增减挂钩拆旧补偿、拆迁安置到新村建设规划设计、质量监管;从增减挂钩项目区确定到县、镇、村在增减挂钩工作中应该具体承担什么工作都作了详细的讲解。 关键在干部 村委会是农村最基层组织,村干部更是对本村的情况了如指掌,任何地方、任何时候村里有什么动静,都难逃他们的视线。而国土部门是单一的职能部门,与村民的联系不如镇、村干部紧密,如发现违法用地建设者,按照法律程序先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,不履行的再下发处罚决定书,不执行处罚决定书的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,从受理到执行周期过长,且已经形成违法事实,加大了执法难度。 如将动态巡查责任落实到村负责人身上,充分发挥村级动态巡查信息反馈准确、及时,应急处理速度快的优势,必然将违法用地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、初始状态,并减少违法用地行为在后期处理的难度。此外,村委干部一般具有较强的处理农村问题的能力,在处理问题时也能较好地结合当地实际和一些风俗习惯,从而有效地避免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。因此,加强镇、村干部国土资源管理知识,建立村级土地管理责任制,使农村的土地处于全天候、全覆盖的监控之中,是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。 对村干部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的培训也极为重要。从当前看,由于村缺乏集体资金和经费来源,村干部在土地作文章,弄虚作假,强迫、收买村民,暗箱操作或者村两委包办造成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越来越多。特别是从12336举报电话统计看,绝大多数是举报村干部卖土、卖地、卖宅基的,造成干群矛盾激化,给社会埋下了不稳定的隐患。 针对这种情况,该局将增强农村干部依法用地管地意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。将周边县区、乡镇、村居的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例纳入讲课内容,深入剖析违法成因,讲解法律规定,引以为戒。 核心在长效 该县临沭、店头、石门、玉山等乡镇通过培训都已经建立起村级土地管理责任制,镇政府、国土所与村居签订了责任书。各自然村负责人是村辖区第一责任人,当发现违法用地行为时,现场上报国土所,并应尽力劝导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消除违法用地行为后果。当发现越级上访、集体上访等重大信访苗头时,要立即向乡(镇)政府、国土资源所等有关部门报告,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办法。实行预交动态巡查责任保证金制度,辖区每出现一例瞒报、漏报违法用地扣除相应的保证金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本年度保证金扣除完毕的,村街责任人向镇党委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,缴纳两倍的保证金,并负责拆除违法建设。因失职造成违法占地面积较大、性质严重的,除扣除年度保证金外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,触犯刑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对各自然村动态巡查实行年度考核和即时考核,按百分制划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并纳入年终考核,不合格的追究责任,责令停职。 通过对镇、村干部的培训,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和职能,对一些擅自占用耕地、侵占基本农田、未批先用、非法占地、以租代征等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制止、早处理,从而大大减少违法用地案件的发生。临沭县国土资源局也在农村基层土地管理形式严峻、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下,建立起农村土地管理的长效约束机制,真正把土地从基层管起来。(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季相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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